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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气象局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内容
来源: 发布时间: 2008-11-16

兴安盟气象局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内容

 

一、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1个,即兴安盟气象局,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法定代表人:王民(局长)

(三)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46

(四)联系方式:电话:0482-8310799

(五)网址:www.xamqx.gov.cn

二、执法依据(共20项)

其中法律1部(为单独执法);行政法规2部(单独执法1部,共同执法1部);地方性法规2部(均为单独执法);国务院部门规章15部(均为单独执法)。

 

序号

类别

依据全称

发布机关

实施时间

执法主体

1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气象法

全国人大

及其常委会

200011

单独执法

2

行政法规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251

单独执法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国务院、中央军委

200351

共同执法

3

国务院

部门规章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00430

单独执法

 

 

气象行政复议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0052

单独执法

 

 

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011112

单独执法

 

 

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0421

单独执法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04101

单独执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0521

单独执法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0521

单独执法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0541

单独执法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中国气象局

200541

单独执法

 

 

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

中国气象局

200631

单独执法

 

 

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

国家保密局

200711

单独执法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0721

单独执法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0721

单独执法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07612

单独执法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中国气象局

2007612

 

单独执法

4

地方性

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

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

20001212

 

单独执法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

 

200771

单独执法

 

三、执法权责

(一)行政许可:5项。均为单一主管;实施主体均为兴安盟气象局。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⑴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审查;⑵防雷装置设计审核;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⑷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⑸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⑹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的由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实施的其他气象行政许可项目。

(二)行政处罚:61顶。均为单一主管;实施主体均为兴安盟气象局。

违法行为名称:

1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

2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

3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造成危害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4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5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传播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6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大气环境评价时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审查的气象资料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7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作业设备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8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范或者操作规程的;

警告取消作业资格

9未按照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

警告取消作业资格

10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转让给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或者个人的;

警告取消作业资格

11未经批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之间转让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的;

处罚种类:警告取消作业资格

12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用于与人工影响天气无关的活动的;

处罚种类:警告取消作业资格

13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气球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14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施放气球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15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16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17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放气球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18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放气球资质或者施放活动许可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19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施放气球资质证》、《施放气球资格证》或者许可文件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20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施放气球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21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

22年检不合格的施放气球单位在整改期间施放气球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23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24开展施放气球活动未指定专人值守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25施放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26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27施放气球活动中,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28施放气球活动中,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29施放气球活动中,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30有违反施放气球安全要求的其他行为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31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这些气象资料的使用权,向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32将所获得气象资料直接向外分发或用作供外部使用的数据库、产品和服务的一部分,或者间接用作生成它们的基础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33将存放所获得气象资料的局域网与广域网、互联网相连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34将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单位换算、介质转换或者量度变换后形成的新资料,或者对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实质性加工后形成的新资料向外分发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35不按要求使用从国内外交换来的气象资料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36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这些气象资料的使用权,向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37将通过网络无偿下载的或按公益使用免费获取的气象资料,用于经营性活动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38未经许可擅自刊播气象预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39擅自将获得的气象预报提供给其他媒体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40未经许可擅自转播、转载气象预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41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42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认定的

处罚种类:警告

43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防雷工程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

处罚种类: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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